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燈集錄 ◎ 佛教最慈悲的禮物--懺悔

   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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懺悔是修行當中所不可缺少的功課,而懺悔則必須懂得正確的方法,依正確的方法懺悔,才能事半功倍,見其功效。

古時候,佛陀是以法攝僧而建立和合僧團的。和合僧的存在,即是正法的存在。那麼,僧團的組合,便建築在律制的基礎上。嚴格的紀律,成為攝僧、安住、寂靜、法住的過程,間中必定有人犯戒造罪。因此需要經過一定的懺悔程序,請求僧團的寬恕,陳露先惡,改往修來,重獲清淨,續佛慧命。可見「懺悔法」的法藥是多麼的重要啊!可使無羞人如病得藥,如裸得衣。
佛教傳來中國之後,中國的祖師大德,依據經論中所說的懺悔方法與原理,編集了一些懺本,以供廣大信徒懺悔之用。例如:誌公禪師的《金山御制梁皇寶懺》、悟達國師所編集的《慈悲三昧水懺法》以及天台宗派的大師所編集的《法華懺》、《藥師懺》、《大悲懺》、《金剛懺》、《地藏懺》和《淨土懺》等懺悔法門。

懺悔的意義
每個宗教都注重懺悔,也希望他們的信徒常常懺悔。佛教是要我們先有「慚愧心」,然後才有「懺悔心」。所謂有慚愧心,必能折服無羞人而得安隱住持。

「慚」:自不作惡、「愧」:不令他作
佛陀說:「慚愧是人類不同於禽獸的地方。」《水懺》云:「有慚愧者,可名為人;若不慚愧,與諸禽獸不異也。」這可見慚愧是人類的特點,道德的意向。在人類相依共存的生活中,自己要「崇重賢善,輕拒暴惡」,即是人類傾向光明、厭離黑暗的自覺。如能自覺人的尊嚴,即能使向善離惡的慚愧心活躍起來。

「懺」:發露過往所作的舊惡、「悔」:知錯以後不會再續作
《四十二章經》第五卷云:「人有眾過,而不自悔,頓息其心;罪來赴身,如水歸海,漸成深廣。若人有過,自解知非,改惡行善,罪自消滅;如病得汗,漸有痊損耳。」

《摩訶止觀》卷七云:「懺名陳露先惡;悔名改往修來。」例如:七眾弟子如果犯了戒,就必須向僧眾發露,陳說自己所犯的戒後,經過一定程序的羯摩後,所犯的戒罪,便可以消除,內心也就重獲清淨。戒經云:「有罪當懺悔,懺悔即清淨,清淨即安樂。」

懺悔的次第
1作法懺:是依靠著一定的方法來發露自己所造的惡業,籍著方法的運作,而達到懺悔滅罪的目的。在律宗來說:懺悔時作法是很重要的,所以作法懺特別為持戒律的行者所注重。

2取相懺:是在佛菩薩像前,發露過去所造的惡業,然後自責於 
          心,不計困勞地禮拜佛菩薩,以求見瑞相。見到瑞相
          之後,身心就會清淨舒適,不再有懊惱。
3無生懺:是觀察惡業或罪業的由來,了知業勝本空,只是凡夫
          的虛妄執著而已。追究惡業的由來,求之不可得,無
          有生處。惡業既然是無生,也就沒有惡業的存在,那
          又何用懺悔呢?

事懺與理懺
《圓覺經修證儀》第十六卷曾云:「夫懺悔者,非惟滅惡生善,而乃翻染為淨,去妄歸真……故不但事懺,須兼理懺;事懺除罪,理懺除疑。然欲懺時,必先於事懺門中,披肝露膽,決見報應之義,如指掌中,悚懼恐惶,戰灼流汗;口陳罪狀,心徹罪根。根拔苗枯,全成善性,然後理懺,以契真源。」

事懺除罪,注重儀式羯摩法;理懺除疑,注重觀心破疑法。所謂「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滅時罪亦亡;罪亡心滅兩俱空,是則名為真懺悔。」

談到要懺悔業障者,必先興七種心以為方便,然後業障乃得滅。這七種心就是:1.慚愧、2.恐怖、3.厭離、4.發菩提心、5.怨親平等、6.念佛報恩、7.觀罪性空。
目前中國佛教推行的懺悔法門,是以禮佛懺悔作為方便,但這并不意味著每位僧眾與信徒在犯下重戒或造下大惡後,就可進行中國佛教的禮佛懺悔法來贖罪。一般僧信二眾都會謹抱著「念佛一聲,增福無量;禮佛一拜,罪滅河沙」的心態來「求懺增福」罷了!雖然如此,不要否定此懺悔法的功效。

古時印度佛教的懺悔法多用于出家僧團,而後來中國佛教的高僧大德所編集的懺悔法并用在僧信二眾身上。采用這類型的禮佛懺悔法,是中國佛教的一種革新創舉。已有過錯的修行者,請好好珍惜佛教所給予信徒們最慈悲禮物 懺悔。

        請常誦:「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瞋痴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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